新聞提
要: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11日於行政院會提出
"解嚴20周年專案報告" 被媒體發現大量摘錄了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未載明出處。謝志偉則表示維基百顆上的相關資料亦是引用
"人權之路─台灣民主人權回顧展" 一書。但媒體亦指出:該專案報告引用大量維基百科的內容,而此內容中僅有小部分直接摘自
"人權之路"。且該專案報告亦未載明引用 "人權之路" 之部分。對此謝志偉則回應未載明出處是因為此非學術論文。
雖然這相關新聞大家似乎都比較在意那二十萬受難者的估計到底有沒有道理,但是我倒覺得謝志偉的言論十足顯示了整個台灣從中小學生到堂堂行政院新聞局長,對著作權/著作人格權的觀念最多也只能說還停留在所謂 "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的境界。
說話寫文章,引用別人的著作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這一方面是尊重別人的作品,另一方面是釐清自己的言論有憑有據。學術論文對引用摘錄有一定的格式規範,一
般文章雖沒有此規範,但是並不表示就可以讓你天下文章一大抄了啊。如果新聞局長都這樣搞(雖然我個人以小人之心來度測,這報告應該甚至不是局長自己編纂
的,而是下面幕僚幹的好事。以官場文化來說,局長如果自己有把文章順一順就已經算是治學嚴謹到極點了),那從小學生到大學生交作業都是
"辜狗上面找一找剪剪貼貼就當成自己的報告" 這樣弄出來的也不足為奇了。
另外,此事件更顯示出國人經常不了解 Citation 跟 Quotation 之間的差別。我們一般說的引用,是指 citaion.
在引用他人文章或言論的時候是不可以逐字抄錄的,而是必須自己解讀以後重新寫出被引用者的意思,然後在後面標註出處(在非學術論文的狀況下,則可以寫成:
"XXX 認為 OOO" 或是 "XXX 對 OOO 的看法是..."。如果是要逐字引用(或引用僅經過小部分修改的文字),則屬於
quotation 的範圍(Quotation 在中文也稱作引用,但是實際上的意義跟 citation 大不相同,個人認為稱為 "摘錄"
比較適合)。Quote 他人文章時應該要寫成 "XXX 曾說:'後面的摘錄內容則以斜體字表示'"(非學術論文的狀況下,也應該要以各種可以使人明確知道哪一部分為摘錄用他人作品的格式,例如粗體,縮排等)。
混亂了嗎?沒關係,我們用水鏡先生對丁丁的意見來示範:
正確的 citation:丁丁很有才能(水鏡先生,天線無雙)。
正確的 quotion:水鏡先生在天線無雙中說:丁丁是個人才。
錯誤的 citation:丁丁是個人才(水鏡先生,天線無雙)。
好寶寶從今天開始就要使用正確的方法來引用別人的文章與言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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