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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無知的生命教育──九月二十六日莒光日節目

非常令人遺憾的,在這個短劇裡我們又看到了將人工流產類比為“謀殺”、“剝奪笑容”的單純且無知的思維。

事實上,只要有足夠的生理知識就會知道,懷孕第一個三月期(正是此短劇中的狀況)的人工流產,在道德(胎兒的神經網路尚未開始連結,從任何角度來看都不可能具有“靈魂”)、生理(胎兒結構尚小,人工流產產生後遺症或危及孕婦生命危險性小)、心理(可選擇較不激烈的方法,例如 RU486, 因此對孕婦的心理衝擊也可減少)各方面的爭議都是比較小的。在美國所謂“可以”墮胎的州,真正准許孕婦(或法定代理人)自由決定人工流產的,其實也僅限於第一個三月期。

這裡絕對不是在鼓吹說墮胎一定是好的,但仍是一個可以列入考慮的辦法。就未成年未婚懷孕來說,無論結婚生下小孩、獨自生下小孩、人工流產各有其利弊,要如何抉擇?則根據每個個案個別的差異而有所不同,但不變的應該是:任何決定都應該是在與親友、醫療、社福專業人士共同討論理性分析後,在眾人的支持之下所作,並且在實際實行以後,仍能被眾人所接納。

面對未成年未婚懷孕的問題,當今整個社會的心態與制度都需要調整以塑造一個更有知識、更安全、更理性、更有包容力的環境。不去作某件事,應該是因為思考過以後認為不應該這樣做,而不是因為害怕而不去做。訴諸於恐嚇、泛道德的教條壓抑,終將難以抑制年少的叛逆與一時輕狂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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